辽宁沈阳:36金业赵振龙被指合同违约逃避责任投资者期盼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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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3 13: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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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近日,辽宁省沈阳36金业赵振龙及其公司沈阳市浑南区叁拾陆珠宝销售行因被指涉嫌合同违约、逃避责任,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多名投资人向媒体提供证据并称:赵振龙及其公司以实物黄金质押银行保险箱共管的形式与投资者签订了投资合同,该投资形式在经过了2年零7个月的正常运行后,于2024年7月25日突然停止支付所有投资者的投资分红。截至2024年9月25日,赵振龙及其公司未给出任何公示和说明,主动放弃了与投资者银行共管的质押黄金。

多名投资者称:面对这一情况,很多投资人分别在沈阳市浑南区法院、于洪区法院等多家法院就合同纠纷对赵振龙及其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依法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取消银行黄金共管,为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然而,赵振龙在得知法院即将判决、执行银行开箱的情况后,为了逃避违约责任,于2024年10月3日以受到威胁为由主动投案自首,寻求警方的庇护,试图以民事诉讼转为刑事案件的方式逃脱法律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经济纠纷通常不直接涉及刑事犯罪,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直接管辖范围。最高法和最高检也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不得插手经济纠纷。

36金业的发展过程也备受关注。据介绍,赵振龙在两年半的时间内共开设了四家企业,包括沈阳市大东区腾博金银珠宝行、沈阳市浑南区叁拾陆珠宝销售行等。他以国家政策藏金于民、宣传打造中国北方黄金交易所的旗号,让投资者看到了希望。尤其是他以现货黄金260元/克的超低价格质押与投资者银行共管,更是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然而,从2024年7月25日开始,赵振龙及其公司却违反了合同约定,停止支付投资者的投资分红。

知情人透露:面对赵振龙及其公司的违约行为,投资者们纷纷提起民事诉讼,沈阳市浑南区法院接到了大量的诉讼案件。虽然法院多次开庭审理,但至今仍未作出判决。部分投资者在无法找到正确的法律维权方式的情况下,选择了报警的极端方式。然而,个别投资者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竟然配合赵振龙拉拢缺乏法律常识的投资者到公安机关报警,试图将民事诉讼转为刑事案件。

投资者们说: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他们坚决相信党和政府及人民法院能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赵振龙及其36金业现在的行为已严重破坏了浑南自贸区的营商环境,毁掉了浑南自贸区在全国自贸区的形象,降低了沈阳乃至辽宁省的招商引资信誉和政府的公信力。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介入调查,为投资者们讨回公道。(记者小龙女)

原文来自搜狐:https://www.sohu.com/a/816141850_12194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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