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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元镇和蒲康华大搞政绩工程强占农民土地至今不给补偿

2026-05-24 08:39  来源:未知   浏览数:
重庆三元镇和蒲康华大搞政绩工程强占农民土地至今不给补偿 关于丰都县三元镇政府、原三元镇党委书记现丰都县纪委副书记蒲康华大搞政绩工程强占农民土地却不给补偿的实名投诉...

重庆三元镇和蒲康华大搞政绩工程强占农民土地至今不给补偿

——关于丰都县三元镇政府、原三元镇党委书记现丰都县纪委副书记蒲康华大搞政绩工程强占农民土地却不给补偿的实名投诉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中心:

联名信访投诉人(代表):余宗发,住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元镇滩山坝村2组,身份证号:512324195508200997,联系电话:13996822408

联名信访投诉人(代表):邓明清,住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元镇滩山坝村2组,身份证号:512324197309060994,联系电话:13452444381

联名信访投诉人(代表):余宗兴,住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元镇滩山坝村2组,身份证号:512324195106040994,联系电话:15213662782

联名信访投诉人(代表):邓官权,住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元镇滩山坝村2组,身份证号:512324195008120990,联系电话:19336206549

被信访投诉对象: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丰都县纪委副书记蒲康华、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请求事项:

请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中心依法监督、督促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以及原任丰都县三元镇党委书记、现任丰都县纪委副书记蒲康华,纠正其在担任三元镇党委书记期间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形式主义、大搞政绩工程的违纪违法行为。以上政府和蒲康华未经村社集体及农户同意,擅自强占联名投诉人农田农地修建红心柚健身长廊,非法占用农民良田良地25亩,涉及滩山坝村2组25户、215名群众。三元镇人民政府存在非法占地且不予补偿赔偿的行为,直接严重影响广大村民的生产生活,给当地群众造成极大生产生活困难,导致经济收入下滑、生活举步维艰。

在此,我们恳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中心,依法监督督促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丰都县纪委副书记蒲康华,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等相关补偿,给予弱势群体公平、公正的处理与答复。

事实与理由:

在丰都县人民政府授意下,依据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丰都发改委发〔2021〕434号文件——《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2023年三元镇梯子河村渠溪河红心柚健身长廊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实施该项目。时任丰都县三元镇党委书记、现任丰都县纪委副书记蒲康华,在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滩山坝村民大会时,仅向村民告知引进新项目、将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施工,希望村民予以支持,但会议全程未就占用土地相关事项征求村民意见,未履行法定征求程序。

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并未按照批复及设计方案图纸的位置进行施工作业,擅自将原图纸规划位置向上提高约九米高度,强制占用滩山坝村2组良田良地25亩。该项目发改委批复范围为三元镇梯子河一组至三元污水处理厂路段,实际占用的滩山坝村2组土地,不在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项目用地范围之内。

在三元镇人民政府召开的滩山坝村红心柚健身长廊项目会议上,政府方面明确说明不占用村民良田良地,但实际执行中,相关官员随心所欲、背道而驰,违背民心施政。此类形式主义政绩工程的责任人被提拔,而广大村民却苦不堪言,严重违背为人民谋福祉的宗旨,有违公理与法理。

滩山坝村2组全体村民在此联名呼吁,恳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中心为民做主、主持公道。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重形式主义、重政绩工程,漠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私心为重、缺乏公职担当,将大批良田良地用于政绩工程,存在未批先建、强制占用良田良地、不给予农民任何赔偿的严重问题。农民以土地种粮为基本生存保障,生存之道被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非法剥夺,相关人员一手遮天、未切实履行为民服务职责,这样的镇党委书记、镇长严重不称职。

我们农民提出以下合理诉求:根据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土地赔偿政策规定,征收耕地标准为旱田每亩5.3万元、水田每亩9万元、茶田每亩15万元。依据丰都县发改委文件,该项目总投资717.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3.89万元,业主自筹420.17万元,拨款675万元用于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充足却丝毫不为农民基本生存考虑。

我们强烈请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依法督促丰都县人民政府、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及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土地赔偿政策标准执行:旱田每亩按5.3万元补偿,非法占地25亩,应支付土地赔偿费132.5万元;同时解决落实土地安置补助费30万元、青苗费,以及2022年8月至今每年粮食补偿费2.5万元。

我们这些人都已经上了年纪,没有任何其他收入,土地是我们生存的唯一命根子。三元镇政府和该镇原党委书记蒲康华为了政绩工程,强占了我们的土地,却有不给任何补偿,这叫我们如何生活!所以,我们恳请支持我们农民的合理合法诉求,监督督促丰都县人民政府、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对非法占用的25亩土地予以足额赔偿补偿,并对该项目相关责任领导依法追责问责,给弱势群体公平公正的答复。

以上实名投诉,如有不实之处,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致!

联名信访人:

余宗发 邓明清

余宗兴 邓官权

2026年5月23日

原文来自知乎:https://zhuanlan.zhihu.com/p/2041617018743477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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